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南林发〔2017〕106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普通本专科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7〕143号)的相关规定,物流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我院各专业转出和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10%。
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特殊招生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我院专业,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等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我院专业,我院专业的学生也不能选择这些专业。
学院内部专业调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原则上不作比例限制;
各专业转出和转入人数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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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专业人数 |
可转出人数 |
可转入人数 |
物流工程 |
140 |
14 |
14 |
物流管理 |
142 |
14 |
14 |
供应链管理 |
70 |
7 |
7 |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申请转出我院:
1.文化课程总平均成绩属于本专业排名前10%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专业;
2.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促进其学习者;
3.学生(不包括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的新生和休学期间的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病症或生理缺陷,经学校认可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学校医院复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4.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5.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三、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以上(含2022级)者;
2.生源属于定向、委托或联合培养者;
3.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4.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5.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四、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程序及日程安排:
1. 11月26日前:学院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并填写《各学院各专业转出和转入学生控制名额、条件等情况汇总表》(见附表一),将电子文档和签字盖章的纸质汇总表报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 11月27日经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或公示栏)上公布转专业实施方案。
3. 11月28日至12月1日:学生本人提出异动申请,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出专业。学生提交相关材料交年级辅导员审核,学工办汇总后,交躬行楼908教务办。
转出学生须提交的材料: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表二)(一式三份);
2)学生家长同意的证明材料(学生和家长需签字,经辅导员核实);
3)按照转入学院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 12月2日学院院务会研究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拟转入学院。
5. 12月3日-4日我院根据转专业的报名资格条件,对申请转入我院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
转入学生须提交的材料: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表二)(一式三份);
2)教务处提供的成绩证明或医院证明等;
3)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的证明书(辅导员签字、转出学院学生工作办盖章)一份。
6. 12月5日我院将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名单汇总后填写《各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公示表》(见附表三)。
7. 12月6日-8日审查通过的名单将在我院网站(或公示栏)上进行公示。
8. 12月9日-11日公示无异议后,拟转入我院的学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9. 12月12日学院院务会研究考核拟转入名单。
10. 12月13日前学院将考核通过名单报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学院将所有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审查情况和考核情况汇总,填写《各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表四),将电子文档及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连同学生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11.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学院上报的申请转入学生的各项材料,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汇总后按相关程序报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同意的名单将在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相关同学下学期(具体时间见转专业公示)请到行政办公楼503室学籍科办理专业异动手续。在正式办理手续前学生均应参加原所在专业的学习和期末课程考核,凡未参加原所在专业的期末课程考核者,学校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12. 公示无异议后,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需到我院教务办报到(具体地址另行通知),正式成为我院转入专业的学生。
五、其它事项
1.转专业是一项严肃的学籍管理工作,既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又关系到教育公平,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转专业的各项工作。
2.学生所在专业的界定以新生高考录取简明登记表为准,凡与此不相吻合的均属转专业。
3.对于学生的学籍管理,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都有严格的要求和相应的管理规定,擅自转专业将直接影响学生学业和文凭发放,因此,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同意学生转专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和学生本人承担。
4.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转入学期起按转入学院、年级、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学院不得另外收取任何费用。
5.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6.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修满学分,才能取得毕业资格;达到转入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要求,才能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物流学院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