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梁龙阳等15名学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6 04:00 作者:蔡慧中(物流) 访问次数:0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南林发〔2017〕103号)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符合退学情形的15名学生给予退学处理,具体名单如下。
因以上学生难于联系,退学处理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按照教育部令第41号规定,现采用网站公告方式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本人。学生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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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