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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党支部职责
发布时间:2012-04-16 02:00 作者:Administrator 访问次数:0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支部的决议,团结组织本单位党员、群众,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参与本单位重要工作的研究和决策,支持行政负责人开展工作,及时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对本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按照上级组织要求和部署,制定本支部党员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四、在总支指导下,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加强对教职工教育、培养和考察,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五、建立健全党员同党外同志联系制度,经常听取党员、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汇报教职工的思想状况。

六、充分调动党员和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及时发现、培养和向上级组织推荐教师中的优秀人物,发挥他们在科研、育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贡献。

七、按上级党组织的工作安排,组织本单位党员和群众参加各种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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