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物流与交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5-30 03:00 作者:魏占国 访问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省教育厅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以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南林发〔2017106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普通本专科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7143号)等相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根据学院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秋季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及学校关于转专业的相关文件为指导,切实加强对学生的专业指导,避免学生转专业盲目性,做到转专业工作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基本原则 

  1、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公开和集体决议的原则; 

  2、维护学院稳定发展和学生理想现实相统一的原则; 

  3、确保学院教学资源和培养能力相匹配的原则; 

  4、坚持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 

  三、各专业转入、转出计划 

  1、转入学生比例: 

  合各专业的教学资源、师资力量及学院的发展情况,学院接受转入学生的比例:2018级交通运输专业原则上不超过5%;其他各专业原则上不超过10% 

  2、转出学生比例:按照学校规定,各专业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10%,学院2018级各专业学生2019年秋季学期转出人数不超过本专业人数5% 

  3、学院内部专业调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原则上不作比例限制; 

  4、转入、转出学生具体人数 

  专业(2018) 

  学生数 

 最大转入数 

 最大转出数 

  备注 

  交通运输 

  33 

 2 

 2 

 

  物流工程 

  104 

 10 

 5 

 

  物流管理 

  92 

 9 

 5 

 

  四、转出有关规定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某种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促进其学习者; 

  2、学生(不包括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的新生和休学期间的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病症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学校医院复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5、申请转专业,须在当学期文化课程总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本科2017级以上(含2017级)者; 

  2、生源属于定向、委托或联合培养者; 

  3、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4、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5、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以上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学籍管理模块中提出异动申请,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认定同意方能提交申请 

  (三)转出学生须提交的材料 

  1、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 

  2、学生家长同意的证明材料(辅导员老师负责核实); 

  3、按照转入学院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转入有关规定

  (一)基本规定 

  1、符合学校转专业各项基本条件; 

  2、身心健康。 

  (二)转入学生须提交的材料 

  1、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 

  2、教务处提供的成绩证明或医院证明等; 

  3、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的证明书(辅导员签字、转出学院学生工作办盖章)一份 

  以上材料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查后,方可获得转专业考核资格。 

  (三)转入学生的考核方式及时间 

  1、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业规划、专业认识、语言表达、综合素质等方面。 

  2、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2019613日(周四)下午1430-1700 

  地点:逸夫楼319 

  (四)转入学生的考核规定 

  1、参加考核的学生面试成绩在85分及以上者,可作为接收对象,报教务处审批; 

  2、面试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我院资格。 

   

  物流与交通学院 

  2019520 

 
友情链接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
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邮编:410004 电话:0731-85623946 湘ICP备09017705号 湘教QS4_201212_010022 丨 信息中心技术支持